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通过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以及优化消费金融环境等多方面措施,推动消费金融的发展,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
在增加消费金融供给方面,通知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金融机构需要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以更好地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此外,还需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供给主体的健康发展。
在优化消费金融管理方面,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的投放力度,并合理设置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完善个人消费贷款尽职免责要求,并在有效核实身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
在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方面,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保障,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和频次。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核合格后,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还能通过数字赋能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金融机构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不断创新,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现代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