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信用卡套现APP的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赵红和郭坚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和两年一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5000元。夫妻二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一、案件经过
郭坚平时兼职经营POS机推广业务,2022年2月,他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广告:“扫码绑定银行卡,一分钟额度变现金,推荐朋友还能赚提成。”这让他动了心。他了解到,这款名为“幻影无卡”的小程序只需绑定身份证、信用卡和储蓄卡完成实名认证,即可通过虚构交易实现套现。
郭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注册会员并刷卡199元,短短一分钟,194.71元就到了他的储蓄卡中,4.29元作为手续费被平台扣除。得知推荐新用户成功还能享受分润提成后,他立即让妻子赵红注册会员并升级为代理,生成个人推荐码。
在利益驱使下,郭坚通过朋友圈推广该小程序,短短数月发展会员90余人,共计刷卡套现2100余万元。郭坚非法获利8396元,赵红作为间接上级获利5747元。

二、案件查处
2023年9月28日,平遥县公安局收到案件线索后立案侦查。2025年7月7日和8月6日,赵红和郭坚先后归案并被取保候审。2025年9月15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这种虚构交易、擅自改变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的行为,不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还会导致发卡银行无法准确判断持卡人资信状况,埋下金融风险隐患。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三、法律分析
信用卡套现行为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将信用卡授信额度转化为现金,支付给持卡人。这种行为不仅非法经营金融业务,扰乱金融秩序,还可能导致虚假的经济统计数据,误导经济决策。此外,套现行为侵犯了信用卡业务的正常秩序,给发卡银行带来巨大的信贷风险。
在类似案件中,如广东河源龙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某信用卡套现APP代理商案件,被告人黄某发展下线会员3810人,涉案金额超1.1亿元,最终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这些案例表明,利用非法软件进行信用卡套现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四、警示与建议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信用卡套现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参与者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因个人信息泄露、信用卡被盗刷、征信受损等问题陷入更大的困境。
咨询热线: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



相关产品
